信息公开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2年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8  来源:财务处  摄影:  编辑:  浏览量:36758次

一、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一)收费文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6〕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

  (二)收费范围: 对2020级 -2022级在校学生收费。2020级学生执行(川发改价格〔2016〕172号文件)。2021-2022级学生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

  (三)收费项目:学费、住宿费、预收教材款(代管费)、代收医保。

  (四)收费标准:

  1、学费:理工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专业)2020级级11000元/人.年;2021-2022级14000元/人.年。文史类专业(除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外的其他专业)2020级级10500元/人.年;2021-2022级13500元/人.年。

  2、住宿费:2020级六人间1000元/人.年、四人间1200元/人.年;2021-2022级六人间1400元/人.年、四人间2000元/人.年、二人间3300元/人.年。

  (五)代收费

  1、预收教材款(代管费)600元/人.年,每学年预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2、代收医保:按成都市医保局等九部门2022年文件下发的文件标准执行。

二、学生奖助(减免)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在校生, 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国家奖学金按学年进行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按相关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进行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按相关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进行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按相关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

  (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LPR5Y-0.3%)。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线电话”)。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我校暂未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新生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批准入伍或退伍后按相关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

  (六)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大一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八)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 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在新生入学教育结束后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校内资助: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校内助学,标准为2000元-8000元。另外学校利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资金设立校内企业奖学金和企业助学金。企业奖学金: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为每人2000元~8000元/年。企业助学金: 激励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而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为每人4000元~ 6000元/年。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按相关程 序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学生退费办法:

  学生退学退费按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文件的第三条第三款“退学退费规定。学生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实际在校月数指开学月至学生办妥退学手续月经历的自然月数。学年制学费退还额=每学年的学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的规定执行。

四、收费账户: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2年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银行账户(账号)分别为:

  (一)工商银行成都市大邑支行(4402240019100174738)、

  (二)成都银行大邑支行(1001300000183452)、

  (三)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16725000000368)。

  以上三个收费账户均已在省教育厅备案。

五、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投诉电话:028-86117235

  学校监督、咨询电话:028-69805266。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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