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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轩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10-28  来源:  摄影:  编辑:  浏览量:34064次

  一、总则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年﹞68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

  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

  专科

  五、办学类型

  依托国有资产办学的普通民办高职院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简称“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报名。

已参加我省今年5月24日至26日进行的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应登录网站更新报名信息、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缴费,并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2019年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收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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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就读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本部。

  七、入学考试办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23日

  地点: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2.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满分350分。

  形式: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

  内容:测试:综合技能或职业技能。

  面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思维思辨能力、专业意愿趋向等。

  八、成绩查询及拟录名单公示

  2019年12月5日8:00-12月10日17:00前。

  九、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弹性学制,采用网络课程、集中面授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毕业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学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五、其他事宜

  1.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院校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3.咨询电话:028-69805888、028-69805555

  4.纪检监督电话:028-69805010

  5.院校网址:www.scwxzy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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