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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来源:  摄影:  编辑:  浏览量:19755次

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8】178号)文件精神以及对口本科院校工作安排,我院2018年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工作将于2018年5月26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考务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现将我院全日制专升本考试考务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望各部门认真准备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 高力平

  副组长: 陈小庆、张 倩、吴 昊、陈戈止 

  二、考试管理机构

  主 考: 陈小庆

  副主考: 张杳、魏克义、邹从可、古 亮

  三、考试工作机构

  (一)考务办公室

  主 任:陈小庆

  成 员:甘云平、鸥元涛、吴 静、蒋显燕

  (二)考风考纪督查组

  组 长:陈戈止

  副组长:文红中   

  (三)考场联络组

  成 员:周红中、张 毅 、杨天文

  (四)校外考场巡视组:欧元涛

  (五)安全保卫组

  组 长:吴 昊

  成 员:李 奎、张冬声(负责考点的秩序和安全)

  (六)试卷分发回收组:吴静、蒋显燕

  (七)试卷保密组: 甘云平、杨天文

  四、考试安排

  时  间        5月26日(星期六)     考试用时

  上午8:00-10:0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120分钟

  上午10:30-12:00   大学计算机基础       90分钟

  下午14:30-16:30   大学英语          120分钟


  考场号    考试地点    监考员甲    监考员乙

  第1考场    5教102    张治海     李 中

  第2考场    5教103    冉 毅    吴 韵

  第3考场    5教104    粱 欣    吴之云

  第4考场    5教106    陈晓阁    李翔翔

  第5考场    5教107    杨 洋    李云兰

  第6考场    5教108    应 洁    程 斌

  第7考场    5教109    陈 清    王 敏

  五、考场布置

  考场安排在第五教学楼,考场布置要求如下:

  1.请第五教学楼已安排作为考场的教室的辅导员组织学生将教室调配成30张桌子和31把椅子(108教室为18张桌子和19把椅子,109教室为33张桌子和34把椅子)。每个考场两位监考员负责布置考场,务必于5月25日下午5点前将考场布置完毕。

  2.教室应干净整洁,学生的书籍和学习用具不准放在考场,课桌内要清空。

  3.30套桌椅呈7788四列摆放,门口一侧为7。考生座号从前门口一侧呈W形贴起,统一贴在桌子的靠过道的角上。门贴贴在教室前门左侧门上。考试期间,前后门都要打开。

  4.在黑板上用正楷抄写考试流程时间表(监考须知的背面)。

  六、准考证的发放

  5月25日发放考试准考证,请在办公楼4-10培训与社会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

  七、试卷保密和考生考纪教育工作

  (一)试卷属“绝密”级文件,从事考务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一旦泄密,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班辅导教师要提前教育考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让考生明白遵纪光荣,违纪可耻,做到诚信参考。考生一旦违纪,将被取消专升本考试资格。

  (三)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员工作守则》,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

  (四)考务工作(考务培训)会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16点40分在办公楼307召开。


  附件:1.监考员工作守则

     2.考生守则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监考员工作守则


  一、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信工具,不得吸烟、看报、聊天等

  三、考前10分钟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督促考生将书籍、笔记等与考试的有关的资料交到讲台。

  四、严格把握时间,发卷、收卷,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开考前,当面向考生开启试卷。

  六、严格监督考生的违纪行为,凡发生交头接耳,偷抄书本,偷看他人的试卷和传递答案的考生,立即没收其试卷,并将违纪情况填入“考场情况登记表”内。

  七、监考员应将考场违纪行为立即报考场主考,由考场主考做出处理决定,考试结束后即公布处分结果。

  八、如监考员发现试卷份数不够或考题有误,立即通知巡视员,由巡视员请示考场主考处理。

  九、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解答或提示疑难,一经发现,取消其监考资格。

  十、监考过程中,监考员前站后坐,监考员不得擅离职守,需要暂离考室时必须由巡视员替代后方可离开考室。

  十一、考生交卷时,检查试卷上是否有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等。然后将试卷按考生准考证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收齐并整理好。 

  十二、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试卷登记表交回考务办公室。



附件2            

考生守则


  一、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手机、书籍、资料、笔记本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存放。考试期间一旦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校代码、准考证号等)。凡漏写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按具体要求执行。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九、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若遇特殊情况,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十、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等监考员清点完试卷后按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和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十一、对于违纪、作弊考试按照《四川文轩职业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之处分,取消专升本资格,并记入大学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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